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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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
法院 | 乌苏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投递费106元,合计131元由原告***负担(原告已预交费用13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3-28 |
发布日期 | 2021-0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