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6-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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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路中央御景名仕园35-1-1-101号房产对应的土地使用权的查封。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裁判日期 2021-05-29
发布日期 202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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