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不予受理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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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东升支行 |
类型 | 不予受理支付令申请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支付令 |
法院 |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 不予受理支付令申请通知书 (2021)吉0203民督64号 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方请求本院向王尚昆发出支付令的申请书,本院于2021年5月**日收到。经审查认为,你方的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九条的条件,本院决定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
裁判日期 | 2021-05-13 |
发布日期 | 2021-0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