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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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新沂市华信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苏0381执2757号 马惠明、徐乃新、程宁玲: 申请执行人马惠明与被执行人徐乃新、程宁玲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现本院已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相关材料,即,将位于新沂市新安街道新苑小区8号楼4单元201室不动产产权变更至申请执行人马慧明名下,并将案件受理费3620元执行到位,至此,(2020)苏0381民初591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已执行完毕,应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2021-05-28 |
发布日期 | 2021-0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