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太原市陆通铸造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无因管理纠纷
法院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太原市陆通铸造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一百零六万一千七百六十二元四角一分(包括本金人民币五十七万八千七百八十三元五角九分,利息四十二万五千九百八十四元七角一分,迟延履行金二万八千二百五十九元一角一分,案件受理费一万二千二百零八元,保全费四千七百二十四元,执行费一万一千八百零三元)整,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0-11
发布日期 20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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