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太原市陆通铸造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无因管理纠纷 |
| 法院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太原市陆通铸造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一百零六万一千七百六十二元四角一分(包括本金人民币五十七万八千七百八十三元五角九分,利息四十二万五千九百八十四元七角一分,迟延履行金二万八千二百五十九元一角一分,案件受理费一万二千二百零八元,保全费四千七百二十四元,执行费一万一千八百零三元)整,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0-11 |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