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6-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荥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荥阳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0182执700号

移送执行部门:荥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本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被执行人罚金一案,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做出的(2020)豫0182刑初564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2021年2月4日,本院刑庭移送执行立案,要求被执行人缴纳罚金15000元。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采取执行措施,执行到位案款15000元,罚金已交至财政专户,本案移送执行的被执行人履行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任明周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书记员任兢兢

裁判日期 2021-04-19
发布日期 2021-06-0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