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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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豫1303执3686号 孙玉辉、王应宇、代一泉、张超、王宝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孙玉辉、王应宇与被执行人代一泉、张超、王宝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上述被执行人已按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向申请人履行270000元。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5月20日向本院书面申请结案,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2019)豫1303民初4047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二日 |
裁判日期 | 2021-05-22 |
发布日期 | 2021-0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