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行政行为行政判决书

发布于:2021-06-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政府
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行政行为
法院 河南省舞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被告漯河市源汇区农林局作出的(漯源养殖)渔罚(2016)2号《渔业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

二、确认被告漯河市源汇区农林局的执行行为违法。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漯河市源汇区农林局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08-03
发布日期 202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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