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6-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哈尔滨金都建筑工程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哈尔滨金都建筑工程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人民币54,06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76元(已减半收取),由哈尔滨金都建筑工程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12-14
发布日期 202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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