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
郑州厚信价格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郑州平达智能交通信息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修车费、鉴证咨询价格评估费、拆检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16161元;

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156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1-20
发布日期 202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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