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6-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木垒县金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800元,由上诉人木垒县金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案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书,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执行法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裁判日期 2021-05-29
发布日期 202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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