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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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2020)云2301民初489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2020)云2301民初4898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三、***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退还租金346875元;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3909元,由***负担657元,由***负担325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6503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4-25 |
发布日期 | 2021-0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