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6-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扣划、提取被执行人黄善忠、方敏的银行存款人民币及其它款项人民币75416元及利息和本案有关的费用;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以清偿本案债务。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3-27
发布日期 202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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