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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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吉0191执481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逄博、朱燕追偿权纠纷执行一案,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吉0191民初2168号民事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5月21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本院自朱燕账户划拨执行款52497元,其中执行费677元已转入本院执行费专户,执行款51820元已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递交结案申请。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基于(2019)吉0191民初2168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的给付内容已得到实现,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吉0191民初2168号民事判决书的给付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
裁判日期 | 2021-05-25 |
发布日期 | 2021-0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