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郑州市二七区环卫清洁服务中心 |
| 类型 | 受理案件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郸城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郸城县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通知书 (2021)豫1625执368号 高敬军: 高敬军与刘丁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豫1625民初160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你向本院申请执行。 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补充提交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 二、本案由执行员负责执行。 特此通知。 执行员:王宁 二零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房金祥 |
| 裁判日期 | 2021-05-31 |
| 发布日期 | 2021-0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