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6-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莱芜市庚辰经贸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保全
法院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告张小吉名下银行存款共计120万元,冻结期限一年,自2019年月日至2020年月日止。

二、冻结期间未经本院许可,不得支付、提取、设定担保、变更账号等。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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