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6-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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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实施用)(2021)皖1623执保417号利辛县金森商贸有限公司与利辛县望疃镇赵集好又多生活超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利辛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利辛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执行实施用)(2021)皖1623执保417号利辛县金森商贸有限公司与利辛县望疃镇赵集好又多生活超市(2021)皖1623执保417号一案,利辛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皖1623民初5475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你单位向本院申请执行。

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已实施办理。二、本案由陈东林负责执行。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一日联系人:联系电话:本院地址:邮编: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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