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6-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保全
法院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被告***名下价值28万元财产的查封、冻结;

二、解除对原告***为本次诉讼保全提供担保的位于桂林市临桂区新都商品1幢1单元18层02号﹝房权证号:桂(2019)临桂区不动产权第0040753号﹞。房屋一套的查封。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2-18
发布日期 202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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