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小额诉讼案件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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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劳务工资8635及利息(利息以8635元为本金,从2020年11月16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由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3-12 |
发布日期 | 2021-0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