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6-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湘0922民初3373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904元,减半收取1452元,由***负担377.5元,***、***负担1074.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904元,由***负担755元,***、***负担2149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5-07
发布日期 2021-06-0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