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百花齐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安徽百花齐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截至2017年9月7日的租金收益共计12547.92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66元,减半收取计83元,由原告***负担25元,被告安徽百花齐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5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01-10 |
| 发布日期 | 2020-0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