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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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65961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65961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标准,自2020年7月18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53元,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2-25 |
发布日期 | 2021-0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