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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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
法院 | 五华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与被告***于2020年8月7日签订的《合同书》无效; 二、被告***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返还原告***转让款人民币299900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5798.5元,减半收取计2899.2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18 |
发布日期 | 2021-0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