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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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河南六合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依照法定程序协助原告***办理金水区劳动路东、北环路南1号楼1单元25层东北户(即金水区索凌路1号1号楼25层100,不动产权证号为1108089590)房屋的产权证书。 案件受理费8800元,由被告河南六合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按照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人数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提交副本10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并将交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
| 裁判日期 | 2020-01-07 |
| 发布日期 | 2020-0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