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柳州市斌德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没收财产 |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桂02执543号 关于周成军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4日立案执行,根据本院于2020年6月22日作出的(2020)桂02刑初13号刑事判决书,需没收周成军个人全部财产。 经查,周成军无个人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笫108条第(l)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桂02刑初13号刑事判决书关于周成军的财产刑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一日 |
| 裁判日期 | 2020-12-11 |
| 发布日期 | 2021-0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