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6-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
河南中州集团温县运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2021)豫0825民初694号民事判决;

二、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县支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赔偿***损失32156.8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41元,由***负担21元,由***负担62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40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5-25
发布日期 202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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