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5-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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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继续冻结被执行人刘刚名下银行存款45万元。

冻结期限为12个月,自2020年10月16日至2021年10月16日。

申请人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前30日,向本院提交继续查封、冻结书面申请书(或恢复执行),逾期不申请或迟延申请,视为当事人自动履行完毕或放弃查封、冻结的权利。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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