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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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继续冻结被执行人刘刚名下银行存款45万元。 冻结期限为12个月,自2020年10月16日至2021年10月16日。 申请人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前30日,向本院提交继续查封、冻结书面申请书(或恢复执行),逾期不申请或迟延申请,视为当事人自动履行完毕或放弃查封、冻结的权利。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