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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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完毕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执行完毕通知书 (2019)川0114执恢197号 富登小额贷款(四川)有限公司成都新都分公司、熊兴彬、周代芳、四川吉祥新世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于2019年4月22日受理富登小额贷款(四川)有限公司成都新都分公司申请执行熊兴彬、周代芳、四川吉祥新世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6)川0114民初1153号判决书,现因被执行人熊兴彬、周代芳、四川吉祥新世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 故(2019)川0114执恢197号执行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
裁判日期 | 2021-04-24 |
发布日期 | 2021-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