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5-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任火旺有权无偿收回许可心所持有的贵州大树旺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5%的股权。

二、许可心协助任火旺办理上述股权的变更登记手续。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5-12
发布日期 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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