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辽宁水性科天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辽0114民初11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沈阳市和平区。

被告:辽宁水性科天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沈阳市铁西区。

原告***诉被告辽宁水性科天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2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王敏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日

书记员王艺宁

裁判日期 2020-01-10
发布日期 202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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