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6-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云南省陆良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对被申请人***在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陆良分中心住房公积金账号为:11×××96予以保全158105.02元;

二、对被申请人***在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陆良分中心住房公积金账号为:11×××12予以保全141894.98元;

三、冻结期限自2021年5月7日起至2022年5月7日止。

保全申请费2020元,由申请人***预交。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5-06
发布日期 2021-06-0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