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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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大连鑫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辽0103执1297号 申请执行人刘进华与被执行人姜永义、姜秀君、姜永成执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姜永义、姜秀君、姜永成未按生效判决履行法律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执行,现被执行人已履行本院作出的(2017)辽0103民初19102号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申请执行人刘进华与被执行人姜永义、姜秀君、姜永成执行纠纷一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
裁判日期 | 2021-05-24 |
发布日期 | 2021-0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