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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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山东国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103民初1022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法定代表人:黄鹏,经理。 原告***与被告孙山东国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该案由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依法管辖移送至我院审理,于2020年1月21日立案并签收受理案件通知书,其中包括关于交纳诉讼费用的通知,经本院限期,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用。 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审判员苏乐风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九日 书记员谢书凤 |
裁判日期 | 2020-03-19 |
发布日期 | 2020-0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