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知情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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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郑州北回归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业主知情权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郑州北回归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公示水映唐庄小区暖气工程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材料标准、质量验收标准、工程工期进度表、施工人员技能资质证书、花名册、分工、职责、小区暖气工程专用账户收支明细;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已减半),由被告***、***、***、***、***、***负担25元,被告郑州市北回归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八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上诉费,并将交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应从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法院申请执行,逾期则不再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5-15 |
发布日期 | 2021-0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