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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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与***签订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于2020年9月1日解除;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返还***购房款50000元并支付违约金200000元; 三、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600元,保全费5000元(已由***预交),由***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2-26 |
发布日期 | 2021-06-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