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6-07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与***签订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于2020年9月1日解除;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返还***购房款50000元并支付违约金200000元;

三、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600元,保全费5000元(已由***预交),由***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2-26
发布日期 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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