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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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区支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京0107民初9583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如申请人发现本案具备执行条件,可以向本院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5-31 |
发布日期 | 2021-06-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