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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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山西省高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西省高平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晋0581执688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3年5月**日生,汉族,陵川县人,现住陵川县。 被执行人:***,男,1**71年**月**日生,汉族,陵川县人,农民。 被执行人:***,男,1951年4月**日生,汉族,陵川县人,农民。 被执行人:***,男,1965年1月**日生,汉族,陵川县人,农民。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晋05民终142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2月3日向本院提出执行申请,本院于同日立案。 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已自行和解,被执行人现已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
裁判日期 | 2021-05-21 |
发布日期 | 2021-0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