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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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众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汪清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汪清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19)吉2424执保58号 申请人:吉林众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建,董事长。 被申请人:***,男,****年*月**日生,汉族,无固定职业,住***。 吉林众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星佳佳追偿权纠纷一案,申请人吉林众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申请查封登记为被申请人***名下位于延吉市新丰街708号恒天玫瑰x号x单元x的房屋(房权证号:吉2019延吉市不动产权第XXX号)8200元价值部分,申请人吉林众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在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保额8200元)向法院提供担保。 本院于2019年7月17日作出(2019)吉2424民初689号民事裁定,立(2019)吉2424执保58号执行案件移交至执行局。本院在延吉市房屋交易中心、延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上述房屋予以查封。 至此,本案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执行员 梁 峰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张晓琳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3-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