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6-07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中鑫嘉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委托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原告(反诉被告)北京中鑫嘉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签订的《北京市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于2020年3月27日解除;

二、驳回原告(反诉被告)北京中鑫嘉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驳回被告(反诉原告)***、***的全部反诉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130元,由原告(反诉被告)北京中鑫嘉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反诉案件受理费312元,由被告(反诉原告)***、***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1-29
发布日期 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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