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6-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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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罚金
法院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吉2403执1705号

陈博、于路鹏:

关于陈博、于路鹏罚金执行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陈博于2020年8月21日将35000元罚金交付至本院账户、于路鹏于2020年8月21日将35000元罚金交付至本院账户。本院已将此款上缴国库。至此,陈博、于路鹏已将(2020)吉2403刑初227号刑事判决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裁判日期 2021-04-29
发布日期 202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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