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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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惠州市彭安运输有限公司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惠州市彭安运输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364858元,或者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具体以本院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财产查封清单为准)。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19-05-05 |
发布日期 | 2020-03-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