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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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粤0112执恢379号 杨桶、朱炳其、杨华荣、朱绍兴、朱满坤: 你双方其他合同纠纷一案,因朱炳其、杨华荣、朱绍兴、朱满坤未履行(2002)黄法南经初字第1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杨桶的申请,本院于2021年5月13日立案恢复执行【原执行案号(2003)黄法民二执字第170号】。 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经查,双方已达成执行和解并履行完毕,现本案已执行完毕。 因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
裁判日期 | 2021-05-26 |
发布日期 | 2021-0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