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浙江仁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常州市凯睿鑫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广州万峰橡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浙江仁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与常州市凯睿鑫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原告广州万峰橡塑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861957.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自2019年3月25日起至支付之日止,以1861957.5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计付); 二、驳回原告广州万峰橡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961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均由被告浙江仁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常州市凯睿鑫汽车饰件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7-17 |
| 发布日期 | 2020-03-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