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蚌埠农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蚌埠中霖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安徽莱姆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怀远县工业园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蚌埠中霖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偿还原告蚌埠农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借款1000万元及利息、违约金(按年利率24%自2019年3月21日起计算至付清时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安徽莱姆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怀远县工业园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蚌埠农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210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827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蚌埠中霖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安徽莱姆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怀远县工业园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24 |
| 发布日期 | 2021-06-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