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6-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韶关市曲江耀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2616元(原告预交),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21
发布日期 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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