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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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0182执2659号 移送执行机构:荥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被执行人:***,男,1**7**年3月**日出生,汉族,小学毕业,农民,住***。 荥阳市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罚金一案,荥阳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豫0182刑初79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因被执行人未在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罚金义务,2021年5月20日荥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缴纳罚金3000元。故(2021)豫0182刑初79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罚金义务已经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
裁判日期 | 2021-05-26 |
发布日期 | 2021-0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