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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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车牌号为苏E×××××XX牌小型汽车(保全价值范围30万元); 二、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30万元或其他等价值财产(保全财产以实际查封清单为准,保全价值范围为人民币30万元); 二、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41万元或其他等价值财产(保全财产以实际查封清单为准,保全价值范围为人民币41万元)。 案件保全费5000元,已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4-21 |
发布日期 | 2021-0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