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宜昌超越路桥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罚金 | 
| 法院 | 泸定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泸定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川3322执171号 黄超: 黄超罚金刑一案,本院移送执行标的共计3000.0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00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5月7日将该款转付至泸定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专户。至此,本院移送执行的(2021)川3322刑初12号刑事判决书黄超罚金部分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七日 | 
| 裁判日期 | 2021-05-07 | 
| 发布日期 | 2021-06-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