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申请人***作为担保的中国建设银行账号为21×××17金额820000元定期存款; 二、查封登记在被申请人***名下的坐落于抚顺市顺城区房屋(不动产权证书辽(2018)抚顺市不动产权第0006691号)。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6-09 |
发布日期 | 2021-0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