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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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东港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东港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辽0681执1569号 申请执行人:尤强 被执行人:吴兴文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尤强与被执行人吴兴文承揽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150000元,并交纳执行费2125元。 申请执行人对执行款数额予以认可。至此,尤强申请的(2021)辽0681民初58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执行员夏炎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书记员邓晓飞 |
裁判日期 | 2021-05-20 |
发布日期 | 2021-06-09 |